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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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4-06-27 13:36来源: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非执业会员: 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》(会协〔2009〕51 号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4 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会协〔2024〕46号)的相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(以下简称"非执业会员")年检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年检范围 非执业会员年检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(含境外非执业会员)。2024 年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,但应参加继续教育。 二、年检时间及年检方式 (一)年检时间。2024 年6月26日至10月31日。 (二)年检方式。网上年检。非执业会员可搜索微信小程序"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"(以下简称微信小程序),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(访问地址为https://cmis.cicpa.org.cn,以下简称行业系统)进行年检。 (三)年检内容。非执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,以及是否具有《登记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。相关年检数据取自行业系统2023年12月31日24时时点数据。 (四)操作流程。首先,非执业会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或行业系统"继续教育在线",完成网络继续教育,并获得线上自动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;其次,使用"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"功能,相关操作说明和工作信息参阅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》(附件1)、《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表》(附件2)。 非执业会员应及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完整。 (五)年检结果和查询。 1.年检合格。符合以下所规定情形即为年检合格: 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》,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;不具有《登记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。 2.暂缓年检。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,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: (1)在境外停留的; (2)生育休产假的; (3)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; (4)省级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。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。 3.年检不予通过。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年检不予通过: (1)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; (2)《登记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。 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(手机端或电脑端)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,查看个人年检结果。 三、重要提示 为提高非执业会员年检效率、方便会员,本次年检所需材料:《2024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表》及继续教育证明 ,可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。邮寄地址: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16号,收件人:蒋志莉,电话:0851-86818625。 年检工作部门:注册部(301办公室) 年检工作咨询电话:0851-86818625 附件: 1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2、《2024年度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表》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6日 原创声明:此篇为贵州省会计网原创文章,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贵州省财政会计网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://gzacc.cn/h-nd-114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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